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雄安新区新建片区学校选聘校长及骨干教师、教职人员
日期:2025-04-21 浏览 21

河北雄安新区2025年度新建片区学校公开选聘校长及骨干教师公告


为促进雄安新区新建片区基础教育高标准、高质量发展,提升教育管理人才队伍整体质量,发挥引领示范作用,雄安新区新建片区面向全国公开选聘校长及骨干教师,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

一、选聘原则

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,贯彻民主、公开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。


二、选聘计划

公开选聘校长3名、骨干教师10名,详见岗位信息表。


三、基本条件

(一)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2.热爱教育事业,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;

3.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育基本功,服从工作安排;

4.口齿清楚,身心健康,能适应岗位要求;

5.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;

6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;

7.报考校长岗位的需具备以下条件:

(1)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(1979年4月16日及以后出生),博士、正高级教师、特级教师或省级及以上骨干、优秀校长,年龄可放宽至47周岁(1977年4月16日及以后出生);

(2)本科及以上学历,所学专业不限;

(3)副高级及以上职称;

(4)具有3年及以上报考岗位任职经历;或5年及以上报考岗位下一层级岗位任职经历。

(5)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管理理念,报考岗位任职经历成果突出,了解基础教育发展趋势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。

8.报考骨干教师岗位的需要具备以下条件:

(1)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(1979年4月16日及以后出生),博士、正高级教师、特级教师、省级及以上骨干教师,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7周岁(1977年4月16日及以后出生);

(2)本科及以上学历,所学专业不限;

(3)副高级及以上职称;获得报考相同学科教学类省级一等奖、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荣誉(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教学类相关证书),职称可放宽至中小学一级教师;

(4)具有报考岗位10年及以上任教经历,且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或骨干教师、学科带头人、名师及同层次荣誉称号;

(5)应聘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,其他学科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乙等;

(6)教师资格证书与应聘岗位一致。

(二)下列人员不得报考

1.受过刑事处罚的;

2.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;

3.被开除公职的;

4.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;

5.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、纪律审查,或者涉嫌犯罪,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;

6.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;

7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

四、报名方法及流程

(一)网上报名

1.2025年4月16日9:00至2025年5月15日17:00

2.考生根据职位条件,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雄才招考平台进行网上报名(https://www.ixczk.com/),每人限报一个岗位。

3.考生报名时需上传以下材料:

(1)有效居民身份证;

(2)学历学位证书、职称证书、教师资格证书、普通话证书、取得的荣誉证书等能证明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所有材料;

(3)加盖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(工作经历证明应根据管理权限由单位提供)。

(二)资格初审

根据公告要求,进行资格初审,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,方可进入下一环节,考生在报名时间内及时登系统查看审核结果。

(三)第一轮面试

第一轮面试采用面谈方式进行,同一岗位考生安排在同一考场,重点考查考生的仪表举止、综合素质、工作能力和职位匹配度。面试满分为100分,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,面试成绩仅作为进入下一环节依据,不计入总成绩计算。

(四)资格复审

考生资格复审需按照要求提供以下材料:

(1)报名表(需本人签字确认);

(2)有效居民身份证;

(3)学历学位证书、职称证书、教师资格证书、普通话证书、取得的荣誉证书等能证明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所有材料;

(4)加盖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(工作经历证明应根据管理权限由单位提供)。

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,诚信报考,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、准确性负责。

(五)第二轮面试

校长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,主要考应试者的综合素质、领导能力、管理水平、道德品行、团队协作、办学理念等。

骨干教师面试采用说课、试讲和答辩结合方式。主要考应试者的教育理念、教学能力、授课水平。

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,合格成绩为60分,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,根据打分结果及招聘岗位数量,按照1:1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名单。

(六)体检

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。

(七)考查

综合考考生政治素质、管理和领导能力、取得业绩和工作实际等。未按要求提交考材料或未能完成考程序的均视为考不合格。

(八)公示

根据考试、体检、考的结果,在中国雄安官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。

(九)聘用

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,按报考岗位统一进行分配、安排上岗。


五、待遇保障

1.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,并实行试用期制度,包含在聘期内。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。

2.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新区现行校长、骨干教师薪酬管理办法实行,纳入新区编制管理。


六、其他注意事项

1.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始终,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、伪造、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的情形,均取消聘用资格。

2.应聘有关信息将通过短信、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,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。从报名开始到聘用工作结束,请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、邮箱等联系方式准确无误,并保持通讯畅通。

3.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,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。

4.政策咨询电话:0312—5628030

技术支持电话:0312—5619971(报名网站)

咨询时间:工作日9:00-11:30,15:00-17:30


河北雄安新区教育局

2025年4月16日


附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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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雄安新区2025年度新建片区学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职人员公告


为加强雄安新区新建片区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,现面向社会选聘具有工作经验的教师99人、管理人员3人,合计102人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

一、选聘原则

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,贯彻民主、公开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。


二、报考条件

(一)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2.热爱教育事业,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;

3.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育基本功,服从工作安排;

4.口齿清楚,身心健康,能适应岗位要求;

5.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、35周岁及以下(1989年4月16日至2006年4月15日期间出生);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或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(1984年4月16日后出生);

6.报考教师岗位需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。应聘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,其他学科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乙等;

7.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、学位、专业、工作经历等要求,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、相似的,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及培养目标等佐证资料,证明确实相近、相似的,本着“宜宽不宜窄、有利于人才选拔”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。具有研究生学历的考生,大学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,均视为符合专业要求;

8.本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;

9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(二)下列人员不得报考

1.普通高等学历教育(非在职)在读学生(不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);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、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;现役军人。

2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;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;被开除公职的人员;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;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;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;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。聘用后根据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》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。


三、报名方法及流程

(一)报名

1.时间:2025年4月16日9:00至4月25日17:00

2.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雄才招考平台网站(https://www.ixczk.com/),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网络报名,每人限报一个岗位。

(二)资格初审

根据公告要求,进行资格初审,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,方可进入下一环节,考生在报名时间内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。

(三)适岗性评价

适岗性评价主要考考生岗位认知、自我表达、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,按照不高于5: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,出现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的按照均进入下一环节处理。

(四)笔试

笔试方式为闭卷形式,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、教育学、心理学、教材教法、教育教学改革知识等,管理岗位包含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。笔试设置分数合格线,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,按照不高于3: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。

(五)资格复审

通过笔试的考生,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。资格复审通过后,方可进入面试。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

资格复审所需材料:

1.报名登记表(须考生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)。

2.有效居民身份证。

3.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、职称证书、教师资格证书、普通话证书等材料。

4.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(工作经历证明应根据管理权限由单位提供)。

5.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。

(六)面试

面试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等,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,设置最低合格线60分。

综合成绩=笔试成绩*40%+面试成绩*60%,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,综合成绩可在报名网站查询。

(七)体检、考

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情况,按照1: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、考人选。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。

体检结束后,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综合考

(八)公示

根据考试、体检、考的结果,在中国雄安官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。

(九)聘用

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。组织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,经培训合格后,按学段分学科统一进行分配、安排上岗。


四、待遇保障

1.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,并实行试用期制度,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。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。

2.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新区现行教师薪酬管理办法实行,薪酬标准与对应级别编制教师一致。


五、其他有关事项

1.资格审核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始终,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、伪造、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的情形,均取消聘用资格。

2.应聘有关信息将通过短信、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,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。从报名开始到聘用工作结束,请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、邮箱等联系方式准确无误,并保持通讯畅通。

3.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,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。

4.岗位专业设置参考教育部《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》(2022年)和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》(2024年)。

5.政策咨询电话:0312—5628030

技术支持电话:0312—5619971(报名网站)

咨询时间:工作日9:00-11:30,15:00-17:30


附件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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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雄安新区教育局

2025年4月1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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