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位描述
【岗位职责】
1.对雄安新区依法必招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,发现违反法律 法规情形的及时制止并上报分管领导;
2.查验申请复议项目、申请不招标项目的合规性;
3.工程建设项目异议备案;
4.工程建设项目投诉举报事项受理、调查、处理;
5.新区招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;
6.专家库管理;
7.监察室管理与设施维护;
8.对接上级部门与其他业务组公文往来;
9.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【任职要求】
1.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专业不限;
2.35周岁(含)以下,有1年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经验优先;
3.能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自动化设备,有良好的文字组 织和语言表达能力;
4.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,有较强的保密意识;
5.身心健康,责任心强,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