雄安新区内登记注册的企业、社会服务机构(民办非企业单位),在雄安公共招聘网上发布招聘岗位,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新招用雄安新区户籍劳动力,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连续缴纳职工养老、医疗、失业、工伤保险费满3个月及以上,可申领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。
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标准为每人1500元,补贴资金由新区财政承担,在新区公共服务局就业增收专项资金中据实列支。
用人单位在每月的前5个工作日内将第三条规定的材料上传雄安公共招聘网,提交属地就业部门审核。企业申领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应在2027年4月30日前提交申请,逾期不予受理。
三县、各新建片区就业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。审核通过的,公示5个工作日,公示内容包括:企业名称、新招用员工人数、补贴金额,无异议的,报新区公共服务局。
新区公共服务局对当月三县、各新建片区提交的申请补贴情况进行复核,复核通过的,在雄安公共招聘网公示5个工作日。
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或者异议不影响补贴发放的,由新区公共服务局按程序将补贴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。